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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6107000015/2021-001292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0日 09:58
来       源: 汉中市经济合作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经济合作局
内容概述:

汉市经合20217



汉中市经济合作局关于

印发《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驻外分局、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汉中市经济合作局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汉中市经济合作局

2021年6月8日

汉中市经济合作局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订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工作计划管理,提升各驻外分局、各科室工作效率,强化计划执行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重点工作高效推进、全面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招商服务中心、驻外分局和各科室的年度、月度、周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为驻外分局、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归口管理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工作计划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向全局干部宣讲本办法的程序及要求;

(二)编制年度、月度、周工作计划模版(见附件),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更新;

(三)按本办法要求的时间节点,收集驻外分局、各科室提交的年度、月度、周工作计划及上阶段完成情况。

第二章 计划构成

第四条 工作计划主要包括重点投资促进活动、重要客商接待、重点业务工作、重要材料起草、相关会议筹备等,要求描述具体、要素齐全、符合实际。

第五条 完成情况上阶段工作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未完成说明原因。

第六条 完成时限每项工作必须要有明确的完成时限,完成时间须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及局总体工作目标节点完成时限衔接一致。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夯实责任 各分局、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年度、月度、周工作计划,并逐项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确保计划工作落实到位。

第八条 报送时间 每周星期五(遇节假日则为当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报局办公室;每月最后一周(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报局办公室;每年12月(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将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下年度工作计划报局办公室。

第九条 计划汇报 周工作计划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每周星期五下午报局领导审阅,其中涉及市领导参加活动由局办公室统一同市委办、市政府办沟通协调;月工作计划由局办公室汇总,经局领导审定,报市政府办;年工作计划由局办公室汇总、起草,经局领导审定、局党组会研究后,报市委、市政府。

第四章 计划落实与考核

第十条 计划落实 各科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计划,并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对错报、漏报、不报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工作考核局办公室对驻外分局、各科室计划报送工作情况进行登记,考核科根据办公室提交的登记表,将驻外分局、各科室计划报送及市级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及干部平时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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