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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2020-12-15 13:17
来源: 汉中日报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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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三生”融合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围绕“六稳”“六保”,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审批提速50%以上,涉及投资额11.25亿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简政放权,“放”的力度持续加大。该局下放审批权限,印发《关于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除须由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外,报告表项目环评审批全部下放县区。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取消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3项行政许可,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项;环评审批报批材料由原来的9项压缩到4项。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和物资生产、研究试验3大类项目豁免环评手续或者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简化小微企业环评管理,将原需登记备案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3大类33小类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14大类39小类项目,明确不纳入环评管理。截至今年11月底,有6个疫情防控项目通过正面清单制度豁免环评管理或进行简化审批,约有100多个登记表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将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

创新管理,“管”的效能逐步提升。强化环评质量管理,组织开展环评管理专项检查,今年共抽取60个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从严查处环评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汉中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定了《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行为。

转变职能,“服”的质量不断提高。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至行政许可统一窗口牵头办理,并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工作模式,细化各环节的流转规程和办理时限,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系统,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整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数据网上传输、统一窗口出件”,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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